吕梁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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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吕梁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网址为:https://xxgk.llu.edu.cn/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学校信息,将在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 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吕梁学院院长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8—2274226 传真号码:0358—2274299 办公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吕梁学院办公楼2层225室。 电子邮箱:yzb@llu.edu.cn 邮政编码:033001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吕梁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制有效)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应 “一事一申请”,并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详尽、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吕梁学院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栏标明吕梁学院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已经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本校职责权限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校公开;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办理时限 本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监察室举报。 监督电话:0358-2274212 通信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吕梁学院监察处 邮政编码: 03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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