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同时为申报山西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工程奠定基础,我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两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教学改革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的申报要求分别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吕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14]34号)(见附件2);
2、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2、教学改革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学改革项目选题范围可参照《201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但项目名称应结合本系、本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中,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应填写《吕梁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应填写《吕梁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项目申报书》。
4、承担校级或省级项目到期,经申请延期检查后仍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5、已有校级或省级在研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这两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及其它要求
1、申请者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按要求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书,申请书为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所在系(部)统一上报(不接收个人申报)。申报项目的系(部)还须填写“申请项目汇总表”(按两个类分别汇总),并加盖公章。要求申报材料逐项装袋提交,并在材料袋正面张贴《申请书》封面。
材料接收人: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接收人:刘泽鑫,电子文档发送至18636428327@163.com。
(2)教改项目材料接收人:杨辉,电子文档发送至llxyjwc8@163.com。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把关,对申报人的条件和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其申报资格。
3、所有项目均需要进行答辩,届时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予以立项和经费支持,同时2016年山西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工程项目将从立项项目中评选申报。凡查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其他规定的项目,取消项目评审资格。答辩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