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吕梁学院学生网上评教管理办法(试行)
2013-11-10 18:59 作者: 编辑:院办管理员    (点击: )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教学建设和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的监控,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提高学校本科教学水平,特制订《吕梁学院学生网上评教管理办法》。

一、网上评教范围

我校本科专业列入教学计划并开出的公共必修课、专业课及全校通选课(不包括实践环节)的任课教师。

二、网上评教具体方法

1.学校网上评教系统于每学期期中和期末限期开放,学生在此期间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教。

2.学生在评教过程中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完成评教工作。

3.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将对网上评教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未能及时完成学生网上评教的教学单位、班级和学生,教务处将进行全校通告。

4.学生只有在完成对所学全部课程进行网上评教后,方能进行下学期网上选课操作。

5.学生登陆网上评教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与学生选课和查询成绩的用户名、密码相同。

三、网上评教的组织与实施

1.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课程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定期对学生网上评教系统进行管理、维护和更新,对网上评教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2.各系(部)应成立系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的学生网上评教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组织、宣传动员和过程监控。

3.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系(部)教学工作年终考核指标之一。

4.各班教学信息员负责组织、宣传和动员本班学生按时进行网上评教。班级信息员在网上评教过程中的组织、实施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将作为教学信息员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网上评教结果的运用

1.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将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为教师评优、评奖、评定职称等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

2.各系(部)应将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教师也可以直接登录上网查询自己的评教结果。学生网上评教期间,任课教师应及时登陆评教系统,回答学生提问,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问题和困难,对评教过程中学生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核对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教务处。

3.对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各系(部)排名最后5%的教师,学校教学督导将有针对性地选择听课,经学校教学督导听课后评议结果与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一致的教师,系(部)应通知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安排帮助其改进教学。对连续两次网上评教各系(部)排名最后5%的教师,系(部)应暂不安排教学任务,并安排到相关学校进修,进修后经系(部)和教务处组织考核合格再安排担任本科教学工作。

4.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由教务处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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