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
吕梁学院教师午休室管理办法(试行)
2013-11-18 15:48 作者: 编辑:院办管理员    (点击: )

为加强午休室管理,切实解决好教师的午休问题,根据广大教师服务需求,结合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午休室由学生公寓值班员统一管理,值班员具体负责午休室的清洁卫生、床上用品套件的换洗(每周一次)、午休人员的登记,以及午休室钥匙的收发等工作。值班员的选派和管理由学生处负责。

2、午休教师持工作证,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后领取午休室钥匙。每个房间安排四人休息,一个房间不满四人,不开另一个房间。请老师们一定注意午饭后要相对集中时间入住午休,以免打扰先入住人员的休息。

3、午休室只供上、下午有课的教师午休使用,没有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其用途。午休教师名单,教务处每学期统计一次。

4、相关人员要自觉维护午休室卫生,爱惜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5、午休教师和管理人员均须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有关规定。

6、本办法由学生处、教务处、国资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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